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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31 09:53:47
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业务部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4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采购项目名称: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截止到磋商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取消本项目报名资格,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方式:现场报名。备注:报名时需携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时需要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